使用技术要求 | 1、需用清水配药,现配现用,不宜久置。2、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开始喷雾施药,可连施3次左右,每次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对真菌尤其是担子菌门和子囊菌门引起的病害有广谱性的保护和治疗作用。具内吸、保护和治疗活性。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3、本品对水蚤类、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水源地及附近水域禁止使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施药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皮肤。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菌剂品种轮换使用,以延缓病菌抗药性的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清洗喷药器具及衣物,不要将清洗液倒入河流、池塘中,应远离水源将污水掩埋。废弃包装应及时回收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不必要的污染。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眼睛溅药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2、如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标签送医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