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幼虫始盛期即3龄幼虫前期使用本品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害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口罩、胶鞋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发展。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的防护;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
2、皮肤接触: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然后用淡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脱去污染的衣物;若仍感觉不适,应尽快携标签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仍感觉不适,尽快携标签就医。误食: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经口引吐并给患者服用
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服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置于阴凉、干燥库房中,远离火源、水源。
2、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