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叶瘟于发病初期或在叶面始见病斑时施药防治,施药量为每亩70-100克制剂兑水60升喷雾,间隔10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内吸性很强的保护性杀菌剂,有效成分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和叶吸收,并输送到植株各部位。本品抗雨水冲刷力强,喷药1小时后遇雨不需要补喷。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保护性杀菌剂,一般宜在病害发生之前使用。尤其是防治穗瘟时,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以免贻误用药时间。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剂在水稻上每季最多施用2次,施药间隔10天,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安全间隔期为21天。
3、如附近有蔬菜幼苗时,应注意不要将药物散布在幼苗上。
4、施药时应穿好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与药液接触,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防护用品和器具,洗澡。
5、本品对蜜蜂、赤眼蜂、鸟类、家蚕、蚯蚓、鱼类和藻类低毒,对大型水蚤急性毒性为中等毒,不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