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卵孵期或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阿维菌素与毒死蜱复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裸露部位。
6. 避免孕妇和哺乳妇女接触。
7.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毒死蜱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若判断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孕妇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