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视病情发展情况,每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两种杀菌剂混配加工而成,药剂可被植物根、茎、叶片吸收,并可在植株体内传导,通过破坏病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导致病菌死亡。 |
注意事项 | 1.配制和使用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对蜜蜂有毒,具中等风险,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3.本品高浓度时对瓜类不安全,施药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此类作物上,以防产生缩头药害。
4.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严禁在养鱼的稻田中使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脸和喷雾器械,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河流、湖泊中。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若有接触,迅速脱去被污染衣物,并用肥皂及清水清洗皮肤;若药液溅入眼睛,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经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如吸入,应立即转移到通风处;误服患者请携带产品标签、说明书,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