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前2-3天,按每亩用药量对水30-40千克土壤均匀喷雾。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邻近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除草机理不同的两种除草剂噁草酮、丁草胺复配而成的芽前除草剂,药剂通过杂草的幼芽、根和茎的吸收进入杂草体内积累在旺盛部位,抑制生长,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稗草、千金子等)和阔叶杂草(鸭舌草、牛毛草、泽泻、矮慈姑等)及部分莎草类(莎草、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等)。 |
注意事项 | 1、用于水稻移栽田、弱苗、小苗时,水层过深淹没心叶或田块漏水会出现药害,如用药后遇暴雨要及时排水。 2、早稻秧田若气温低于15℃时施药会有不同程度药害。3、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后,三叶期前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4、本品对鱼毒较强,施药稻田不能用于养鱼、虾蟹,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等水体,撒药时不要吸烟或饮食,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注意穿戴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6、施药后的器械用大量清水冲洗并不得污染水源和鱼塘。 7、使用后空瓶应妥善处理,切勿它用,更不可随意丢弃。8、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1、眼睛、皮肤溅入药液时,应立即用温清水冲洗。 2、误服本制剂,尽快携标签就医,采用吐根糖浆诱吐,保证呼吸道畅通,服用医用活性碳吸附剂。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