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菜青虫两龄以前及卵孵化高峰期,兑水稀释后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如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止药液经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为减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鸟、水生生物和蚕的毒性极高,使用本品时尽量避免与上述非靶标生物的接触,禁止在桑园、养蜂场、池塘等处及其周围使用本品,远离河塘、水产养殖区施药,用药后的水不可马上排入鱼塘等水源,使用时不得污染各类水域,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禁止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直接排入鱼塘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不得与强碱性和强氧化性农药等配混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需洗胃,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大量吞服,可洗胃,不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