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应在日落到天黑前或雨后转晴时撒施。
2、温度在15-35℃用药较佳,按蜗牛活动季节施药,可根据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对蜗牛害虫有效的杀虫剂农药。具有诱杀和触杀之作用,害虫吸食或接触本品后,使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大量粘液,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本品颗粒均匀,药效持久。用药量少,操作简单、方便,可广泛用在多种旱地或湿地蔬菜上防治蜗牛等软体动物。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小白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作物收获前7天停止用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能与酸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不宜与化肥、农药等物质混用。使用本品后,不可在田中践踏,以免影响药效。 3、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用剩的农药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和防护用具。4、使用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及接触的皮肤。避免污染水源地。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低毒农药,如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误服本品,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应立即喝3-4杯冷开水进行稀释,同时,携带包装袋去医院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如发现中毒,在病人清醒时应立即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解毒药,输葡萄液,保护肝脏,使其解毒和排泻,如发现肾衰竭,则用检测体液平衡,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妥善加锁保管,远离儿童,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远离食品、饮料、粮食、饲料,不得与上述物品混合贮存和运输。本品应该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在贮存和运输时应避免光照,远离火源、高温,避免酸性条件下存放,否则会降低药效。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