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至二龄幼虫高峰期间施药,每亩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复配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视力模糊、瞳孔缩小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肥皂、生理盐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仍不适,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可用清水、2%—5%碳酸氢钠溶液反复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可用阿托品作为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