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2. 本品对白菜、萝卜、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可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
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可抑制胆碱酯酶,使神经递质乙
酰胆碱积累,胆碱受体被反复激活,使昆虫神经过度兴奋而死亡。本品
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配
药和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靴,施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
将手、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3. 本品对天敌赤眼
蜂具有高风险性,施药时应远离赤眼蜂密集区;对鸟、蜜蜂、鱼类等水
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鸟、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
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间源等水体施药,施药
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用过的
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
质混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5. 建议与不同
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接
触。7.鱼或虾鳖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中度中毒:剧烈
呕吐、腹痛、抽搐、呼吸困难。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
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
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提
起眼睑,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
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
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使用阿
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
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
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