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在大豆苗后1-3片复叶期,阔叶杂草2-5叶期用药;
2.按推荐剂量使用,喷药时充分湿润杂草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触杀型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通过叶片接触和根部吸收阻碍杂草的光合作用和水分代谢而起作用。可有效防除大豆田藜、蓼、龙葵、茼麻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本产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2.该产品对玉米、水稻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3.该产品对天敌赤眼蜂具有中等风险性,在天敌放飞区或者天敌饲养周围禁止施药。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5.施药后应彻底清洗施药器具,剩余的药液和清洗器械的水不得倒入河流。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8.在极度干旱和易涝的大豆田不宜使用,以防产生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泻等。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 (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也可立即使用活性碳;如不慎吸入,应立即离开现场,到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