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虫卵孵化始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均匀喷雾。
2、每亩本品兑水50-60公斤稀释,现配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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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复合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渗透性。对水稻上的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配戴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等,安全操作,避免药液溅到皮肤、眼睛上及口鼻吸入。施药后用清水肥皂冲洗全身,换洗工作服。
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有毒,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施药,禁止在桑园、蚕室、水产养殖区附近、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避免药液污染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洗干净,废旧容器和废液要集中销毁或深埋。
7、本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塘。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和阿维菌素混配而成。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2、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并加锁,远离儿童、无关人员,远离火源、热源。
2.本品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本品在运输中防日晒、雨淋,防火、防碰撞。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