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采用毒土法撒施,在蜗牛活动盛期的雨后或傍晚用药为宜,适宜用药温度为15℃-35℃。
2.每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强的杀螺剂。有较强的引诱力。当螺受引诱剂的吸引而取食或接触到药剂后,使螺体内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破坏螺体内特殊的黏液,使螺体迅速脱水,神经麻痹,并分泌黏液,由于大量体液的流失和细胞被破坏、导致螺体、蛞蝓等在短时间内中毒死亡。本品主要用于甘蓝蜗牛防治。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本品避免与强碱性和强酸性物质混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会引起肠胃不适症状,如恶心、流涎、呕吐,并随后有
腹痛及腹泻。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