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千克,搅拌均匀喷雾,重点喷植株中下部,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为吡虫啉和异丙威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并兼有一定的内吸作用。其作用机理为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和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双重杀虫作用,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使用除草剂敌稗。 3、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鸟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大量流汗、瞳孔缩小、腹痛;全身泛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严重时可能出肌肉痉挛。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的解毒剂:吡虫啉无特殊解毒剂,异丙威用阿托品特效解毒剂,重症时,可静脉注射硫酸阿托品或输氧,不可让中毒者服用吗啉和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