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剂系芽后除草剂,应按规定用量喷雾,对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施药适期为3~5叶期。
2、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新型旱田苗后除草剂,具有优良的选择性,施药后,能被禾
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至茎尖及分生组织,抑制分生组织的活性,
破坏细胞分裂,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在小麦、大麦、水稻 、谷子、玉米、高粱等禾本科作物。
2、本品为茎叶处理剂,土壤处理无效,无土壤残留问题。
3、油菜进入芸苔期之后,不得随意增加使用本剂剂量。
4、施药后杂草死亡时间较长,施药后3-5天杂草虽未死亡,叶子可能仍呈
绿色,但轴心叶可拔出,有除草效果,不要急于再施除草剂。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误食,及时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泻,立
即携标签送病人去医院就诊。误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并换洗衣服。暂无特效解毒药,请
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