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喷雾时应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采用水基化剂型。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对小白菜小菜蛾有效。 |
注意事项 | 1. 在小白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作物开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种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诊治,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