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玉米3-6叶期,杂草2-6叶期进行施药,避免杂草叶龄较大时施药。
2、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玉米田内吸传导型苗后茎叶除草剂,可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在施药前后七天内禁止使用有机磷类的农药,不宜在桃园使用。
3、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如甲磺隆、绿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或间作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下茬不宜种植菠菜、甜菜及十字花科蔬菜等作物。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要间隔10个月以上。不能在套种或间种其他作物的玉米地中使用。
4、防除玉米田杂草时,应有充足的兑水量,以保证杂草的地上部分都能均匀的着上药液,从而充分发挥药剂潜力,提高防效,降低用药量。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水生生物有毒,避免污染水源。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要使用中和剂;误服时请携本标签送医院就诊,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