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大豆播种后未出苗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勿重喷或漏喷,避免药液飘移至邻近作物,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敏感植物的光合作用发挥杀草活性 ,施药后各敏感杂草萌发出苗不受影响,出苗后叶片褪绿,最后营养枯竭而死。适用于防治大豆田的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春大豆作物上,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施药量过高或施药不均匀,施药后有较大降水或大水蔓灌,会使大豆根部吸收药剂而发生药害,使用时要根据不同情况在此登记范围内灵活用药。
3.砂质土、有机质含量2%以下的大豆田不能施药。
4.土壤pH值7.5以上的碱性土壤和降雨多、气温高的地区要适当减少用药量。
5.春大豆播种深度至少3.5-4厘米,播种过浅也易发生药害 。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对眼、呼吸道有中度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