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孵盛期至2龄幼虫发生期,取本品按规定量稀释,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半合成抗生素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主要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虫体麻痹死亡。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在土壤中易降解、无残留,能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