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宜施药时期为苹果幼果期至果实成熟期,斑点落叶发病初期开始施药,依据当地降雨情况和病害发生发展程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内吸传导作用,对苹果树斑点落叶病,烟草赤星病和大葱紫斑病有较好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标签说明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4.本品不能与酸性和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5.施药人员需戴口罩,使用时切勿吸烟或饮食,如药液接触皮肤应及时用清水洗净。作业完毕后,应立即清洗裸露身体部位。 6.请注意环境保护,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清洗喷施器具及衣物,不要将清洗液倒入池塘、鱼塘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 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