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为宜,中午前后气温高时药液易蒸发,降低药效。
2、本剂可在水稻移栽后5-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最终导致死亡,能够有效地防除移栽水稻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如稗草、千金子、牛毛毡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鸭舌草、矮慈姑等。 |
| 注意事项 | 1、该剂对鱼类有毒,鱼、虾、蟹等套养稻田不要用丁草胺,残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准倒入湖、河与池塘等水源。每季作物使用一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或误服: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速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