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草莓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甘蓝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半合成生物源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鳞翅目害虫有较高的活性。其作用机制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用身体麻痹,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糖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