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三化螟低龄若虫发生盛期(钻蛀前)施药,施药时水量要充足,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毒死蜱、三唑磷与适宜的助剂和乳化剂加工制成,对水稻稻纵卷叶螟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本品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用品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6、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应注意预防迟发生神经毒性的发生。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按有机磷农药中毒进行救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