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使用本品效果好。
2.施药时按要求兑足水量,细雾均匀喷施,不留空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一定的驱避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
桑园。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蚌群的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抽
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 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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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注意安全防护。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一旦发现误服或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
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
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