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梨树黑星病发病初期,施药次数一般为3-4次,施药间隔期为7-14天,注意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内性治疗性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对病害具有治疗和预防作用,可在发病前后使用,尤以发病初期使用效果最佳。按登记用药量使用,对梨树黑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在梨树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天敌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产品无专用解毒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