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用本品200-400毫升兑水50斤稀释均匀后喷雾,喷雾时一定要均匀。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2甲4氯和草甘膦的复配制剂。其中2甲4氯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而草甘膦则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本品主要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豆科和百合科一些植物对
草甘膦的抗性较强,上述杂草密度大时,可用推荐剂量上限。
2、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本品对家禽及牲畜有害,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药液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5、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6、施药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同时不要污染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催吐,然后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装卸时应小心轻放,避免碰撞、踩踏;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 |
备注 | 注:2甲4氯异丙胺盐:2.5%;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