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按标签中说明使用。2.大豆田,杂草3-5叶期,用水稀释后均匀喷雾。3.水稻田,施药前将水排干,使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选择性苗后式叶处理除草剂,可以防除大豆田中的以齿苋、鳢肠、打碗花、米莎草、藜、蓼、龙葵、苋属、苍耳属、鸭跖草属、苘麻、荠菜、野西瓜苗及水稻田泽泻、鸭舌草、节节菜、慈姑、尖瓣花、莲子草、矮慈菇、凝菇属、萤蔺、球花莎草、异型莎草、水虱草、日照飘拂草、油莎草、碎米莎草、荸荠属等阔叶杂草和莎草。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因此施药时必须充分覆盖杂草的茎叶并使之完全浸润。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使用1次。严格按说明使用,不可扩大使用范围和随意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2、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刺激眼睛及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解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更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尚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