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甘蓝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开始施药, 兑水30~45升喷雾。根据虫害发生程度,间隔7~10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生物源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菊酯类农药科学混配,其中含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两者混配后具有增效作用,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甘蓝5天,作物每季最多施药3次。
2、注意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及接触到皮肤上;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用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用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
3、该药对蜂鸟鱼蚕有毒,在鸟类保护区、蚕室、桑园及其附近地区、养蜂地区和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地区及花期蜜源作物上禁止使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等水源,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4、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可参加施药工作。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仍不适就医。
1、中毒: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处理;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3、误服,不可催吐,无特殊解毒剂,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4、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
2、本品贮运应放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