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进行,在幼虫一、二龄盛期施药防治效果最佳,兑水50公斤,连续两次施 |
产品性能 | 1.本品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 。
2.对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避免在开花植物开花期、有授粉蜂群的大棚及其它有蜂群采粉区应用;在采桑期间,避免在桑园使用;在附近农田使用时,避免飘移至桑叶上;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域使用;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和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4.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则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也可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心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