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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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吡啶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对天敌赤眼蜂具有极高风险性,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及天敌赤眼蜂等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3、禁止在江河、湖泊、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靴,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