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马齿型及半马齿型玉米3-5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处理,用水量30-40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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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玉米田苗后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被杂草吸收后,干扰生命物质合成,使杂草死亡。能有效防除玉米田中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正常使用技术下,对玉米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甜玉米、粘玉米、爆裂玉米、自交玉米、制种玉米禁用。近年发现,个别普通马齿型玉米对其较敏感初。初次使用时,需进行安全性试验后方可使用。
2. 如遇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3.大风天不要用药,避免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4.使用本品前后7天不能使用有机磷农药。
5.使用本品后,前期玉米叶片可能有轻微药斑,可快速恢复,不影响生长。
6. 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其他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9.施药时,穿长衣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10.药后10个月内,不能种植十字花科作物。
11.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