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于幼虫低龄期用药,注意喷洒作物叶片正反两面,做到均匀喷雾,视虫 害发生情况,严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中等毒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
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用于防治小白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
桑园。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鸟类
保护区附近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抽
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 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6.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
影响。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恶心、四肢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不
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
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杀虫单中毒,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
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
酯酶复能剂。一旦发现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
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
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