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苯氧羧酸类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和根系吸收,使植物分生组织受抑制,长度生长停止,产生次生膨胀而导致根与茎肿胀,进而韧皮部堵塞,最终木质部破坏,植株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2.工作时应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佩戴防毒面具,戴橡胶手套等。操作中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工作结束后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3.避免接触皮肤、眼睛,防止由口鼻吸入,加工本品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产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灭火剂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和砂土。
6.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后进行操作。小量泄漏: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用砂土吸收,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 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短暂刺激作用。持续或反复接触可能造成皮肤刺激甚至灼伤。如出现皮肤灼伤,按热灼伤处理。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有呼吸道感染特征可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应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请勿自行引吐。无特效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上锁保管。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4.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