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后3~5天,杂草1.5叶期前使用,每亩用15~20千克细潮土(砂)拌匀撒施,施药时田间应有3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如稗草、稻稗、眼子菜、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草、萤蔺、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水稻缓苗快、根系发达白根多,生长旺盛、分蘖率高,对2~4叶期的水稻小苗安全。 |
注意事项 |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应当在80天以上。
2 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等。
3 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 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
6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干净;如接触到眼睛,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