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玉米3~5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施用,按亩需药量对水10~20升,全田对杂草进行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春玉米田除草剂,正常用量时,可有效防除多种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应选择早上或傍晚时进行,严禁使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遇特殊情况,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慎用。
2、本品不能与有机磷类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品前后7天内,不能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产生药害。用有机磷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慎用。
3、本品对玉米以外的作物会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避让。套间种敏感作物的玉米田勿用。蔬菜、大豆、小麦、水稻、花生、甜菜、油菜等作物田及桃树、杨树等浅根系树木对本品的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
4、如长时间放置,可能会出现凝聚、析油现象,使用前请摇匀再对水稀释,并充分搅拌后再施用。
5、施药数日后,有时玉米会出现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几天后即可恢复,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6、可用于马齿型、硬质玉米。甜玉米、爆裂玉米、粘玉米、玉米制种田、自留玉米种子不宜使用。玉米新品种上应用,建议先小面积试用,安全后方可使用。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较为敏感,初次使用时,应当先做试验。
7、本品含莠去津,使用本品的地块,后茬只能种植玉米、高粱、糜子、甘蔗等作物,不宜种植桃树、水稻、棉花、蔬菜、瓜类等敏感作物。
8、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
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10、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如误服,可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后服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然后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保持在0℃以上,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