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砍黄龙病树前、早春(春梢萌发前)、春梢期、夏梢期、秋梢期(大部分秋梢1~3cm长时)、晚秋梢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含氟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具有一定的杀卵活性,可有效防治柑橘木虱。对温度不敏感,适宜于低温的早春用来喷杀木虱成虫。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本品对鱼、家蚕剧毒,对蜜蜂高毒。不得在蚕室、桑园、鱼塘及河流、养蜂场使用,避免污染发生中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锋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到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 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