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柑橘春梢萌发前、春梢期、夏梢期、秋梢期(大部分秋梢1~3cm长时)、晚秋梢、冬梢期采果后、砍柑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作用较迅速。适用于防治柑桔上的木虱、潜叶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洗洗衣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赤眼锋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如需洗胃请采用导管洗胃法。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和装卸时避免容器间碰撞,防雨防潮、轻卸轻放,容器切勿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