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萌发期按推荐剂量20-30千克/亩均匀撒施。
2、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除草剂。有效成分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
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
致死亡。对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
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前。
3、病苗、弱苗及漏水田不宜施用本药。
4、使用该药肥制剂后,不要再施用任何其他除草剂。
5、本品对鱼虾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
清洗施药用具。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
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7、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
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8、孕妇及浦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
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
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
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