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梨树黑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连续施药3~4次为宜,间隔10-15天左右,注意对梨树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该药主要是破坏和阻止病菌的细胞膜重要组成成分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使病菌死亡。对子囊菌纲、担子菌纲和半知菌类的病菌所致病害有效,对卵菌无效。本品对梨树黑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在梨树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5.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本品对水蚤毒性高,对赤眼蜂有风险,禁止在鱼塘、河流附近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天敌放飞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9.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轻度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将患者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治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