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苹果树二斑叶螨、梨树梨木虱应于发生初期用药,喷药时注意均匀周到。
2、大风天气或预计1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且残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苹果二斑叶螨、梨树梨木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本品在梨树和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均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次数均为3次。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品对蜜蜂剧毒,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期禁止使用。对赤眼蜂中等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对鱼高毒、对蚕剧毒,使用时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沟渠内洗涤,更不得将残剩药液倒入河塘、沟渠等水域;禁止在蜜源作物花期、桑园、蚕室附近施药。
4、为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在使用过程中要和菊酯类及有机磷类等其它农药品种交替使用,不要随意加大用药量。
5、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就诊。
5、清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本品为有毒品,运输时使用危险化验品车辆,并按危险品运输规定运输。
4、本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混放混运。
5、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