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质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6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部分阔叶杂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有很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间隔10个月以上。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4.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6.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7.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8.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9.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10.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11.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12.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13.使用有机磷类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慎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入空气清新处。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