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最佳使用时期为玉米3-5叶期,田间杂草2-4叶期,杂草出齐时,均匀喷施杂草茎叶。严格控制本品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夏玉米田苗后专用茎叶除草剂。农业部登记用于防除夏玉米田稗草、马唐、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及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避免在高温时用药,否则容易出现药害。如果使用,应严格定向喷雾。
3.禁止弥雾机喷雾。
4.不能用于自交系玉米、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和观赏玉米。对新品种的使用,氰在当地植保部门的指导下,先做小面积试验,再推广使用。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禁用本品。与其他作物套种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5.施药数日后,叶面出现轻度褪绿,属正常反应,不影响作物生长和产量。
6.在遇到异常高温、干旱的条件下请慎用,大风天气不宜施药,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7.使用本品前后7天不能使用有机磷农药。
8.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9.施药人员穿戴干净的防护用品,操作时避免吸烟、喝水和进食,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净接触药物部位。
10.未用完药应及时密封,废弃包装物及时处理,深埋或焚毁,以免污染环境。
11.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部位;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立即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及时用清水充分漱口,
并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