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为水稻移栽后5至10天,将本品拌成药土施于3至5厘米水层的稻田,保水5至7天。 2、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选择性稻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如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草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避免在养蚕、蜂区生长期使用。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施药人员、拌药人员应戴劳动保护用品、护目镜、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
5、用过的容器或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作用。 1、如此药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医院治疗。
2、如皮肤沾上此药剂,请立即擦掉并用肥皂水冲洗。 3、如误服此药剂,可催吐,洗胃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抢救,对症治疗。 4、使用阿托品解毒,禁服药品有:肾上腺素,茶碱和氨茶碱衍生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