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时期:在作物播种后苗前杂草出土前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用水量:40-60公升/亩。在干旱条件下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由植物的幼芽、幼根吸收,破坏发芽种子的蛋白酶,抑制幼芽和幼根生长,使芽畸形死亡能有效防治玉米田的马唐、牛筋草、反枝苋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严重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有机质含量高的地区应加大用药量。3.地膜覆盖田应按实际喷药面积计算用药量;正确的操作顺序为:播种-覆土-喷药-盖膜。4.应在无风天或微风天喷雾以防药剂飘移危害谷子、高粱、韭菜、瓜类等敏感作物。5. 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施药时应药液飘移到以上作物。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7.低温及干旱条件下药效不易发挥。低洼易涝等不利于作物生长的环境易对作物造成伤害,慎用。8.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9. 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筒、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用具。10.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放也不能作他用。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额妇女接触。12.施药后遇大雨或灌溉易产生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
误食或者吞服后,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