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要求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连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杀虫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并有一定的持效期。对甘蓝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流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鸡、鸭等家禽应避免接近施药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一般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沾污皮肤,应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目前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可以洗胃,但不能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