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花生团棵期或于花生蛴螬幼虫发生期兑水稀释后灌根。
2.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
3.本品对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微囊悬浮剂为缓释性剂型,施药后能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发挥药效,适合防治地下害虫,对幼虫和虫卵都有杀伤作用。 |
注意事项 | 1.每季只能施用1次,于花生团棵期灌根施药,施药后立即覆土。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家蚕有毒,使用时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好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清醒者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