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适期为幼虫1~2龄高峰期。2、在害虫发生为害的防治适期,应即喷施1次药剂。3、选用不同作用机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苯甲酰基脲类农药,能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导致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以胃毒为主,对甘蓝小菜蛾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迟效性农药,施药后3-4天药效明显增强。2、如发现沉降,摇匀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药效。3、本品对蚕高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溞剧毒,必须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虾、蟹等养殖区附近禁用,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防止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和饮水。用药后立即洗净双手和清洁暴露在外的皮肤。5、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空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眼睛溅药:将眼睑翻开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2、皮肤溅药: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无特殊解毒剂,携标签立即送医院,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远离热源或火源。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