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柑橘园杂草生产旺盛期作茎叶处理对杂草防除效果较佳,避免接触作物绿叶部分。
2.施药后8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在柑橘园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处理可防除常见的杂草,可用于柑橘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的防除。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一次,在柑橘园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
2.使用过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以免对其它作物产生药害。
3.施药后5天内禁止割草、放牧和翻耕。
4.本品不可与其它农药等混用,否则会减低药效。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8.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贮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土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