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
2.使用时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生物源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类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药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蚕有毒,应避开蜜蜂采蜜期开花植物花期用药;避免污染鱼塘、河流等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和桑园禁用。 5、用完的空包装要集中处理,以利于保护环境,切
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结束后立即清洗手、脸,换洗衣服。7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勿使用增强GABA及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苯丙二氮、丙戊酸等。 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水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