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出苗后或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果树幼嫩的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谷氨酰胺合成受抑制,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植物死亡。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遇土钝化,配制药剂时应使用清水。
2、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消失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上呼吸道都有刺激。体内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烧、多汗、流涎、面色苍白、视力模糊、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血压升高、心跳加快、震颤、语言不清、昏迷、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衰竭二造成死亡危险。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一如空气清新处。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用肥皂水清洗;眼部接触,用清水彻底冲洗。误服,用1%碳酸氢钠或1%食盐水洗胃;并视中毒轻重酌量口服或肌注阿托品,同时肌注解磷定等,必要时静脉补液或输血、止痉、保肝。忌用吗啡、氯丙嗪。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